大连今年将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13%

2013年02月05日17:23  北国网

  大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今年,大连市将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达到13%。

  探索建立企业工资统计台账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大连市将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达到13%。要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工资统计台账,加强企业工资基础管理。

  及时发布2012年企业人工成本和2013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8%

  此外,今年,市人社局将积极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双合同月”以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扩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覆盖面,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8%。建立劳动派遣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增加劳动用工管理系统功能,提高劳动用工备案数据的精细化程度。

  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

  要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和街道社区企业片会制度,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地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健全区市县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加强基层劳动关系服务平台建设。

  大连市今年还将出台《大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逐步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发网上诚信企业申报程序,方便企业参与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  记者齐芳芳

  最低工资标准历经10次上调

  1995年,大连市首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5〕10号文件,自1995年1月1日起,大连市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应取得的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市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下同)和长海县每人每月220元;2.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每人每月175元;3.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每人每月280元。

  最低工资标准后历经10次调整,从2011年4月1日起,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每月900元调整为1100元;北三市由800元调整为1000元。同时调整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9元调整为11元;普兰店、瓦房店市、庄河市由8元调整为10元。

(原标题:大连今年将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增幅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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